借钱的原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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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 年前一个曾经非常要好的高中同学买房找我借钱, 数量也不大, 好说歹说, 最后种种原因没借给他. 现在其实我有点后悔. 凭当时的关系, 我肯定是应该借给他的. 之后再无联系, 不知道他最后买了房子没有, 也可能因此失去了一个曾经的朋友. 遗憾一个年代, 也遗憾一个朋友.
有人说:
如果是关系特好的朋友就不要出现金钱往来。
但其实做不到. 难免人有轻重缓急. 大家谁有谁的情况. 经历过才知道, 有些时候有些朋友找你借钱真是看得起相互的关系才开的口. 本来是很不容易的一件事情.
借钱我看来应该建立一系列原则. 符合原则就借, 不符合就不借.
借钱原则
注意, 这里讨论的是借钱的原则, 不是送钱的原则. 既然是借钱, 那么首要目的是能短期帮助他人, 做的是信用和关系抵押. 那么关系和信用纬度存在, 那么原则就很好建立.
借钱给朋友,将以失去友情作为利息。
- 只借情况紧急
- 小额感情很好可以直接借
- 大额借钱要写合同要利息和偿还时间
- 再大把对方有干系的人的身份证或户口复印下来并做担保人
- 注意抵押无用, 因为可能早已多重抵押
- 偿还时间不要大于你们认识的时间
最后
现在只能安慰自己,
关系好的朋友是不会因为你没帮到他而撇下这么多年的兄弟情义的。
我真没钱.